1.处罚起数、金额显著上升。 1-11月,共查处固定污染源700起,处罚金额3415万元,同比增长87%和3.8倍。2.严格运用新《环保法》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。对1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,实施行政拘留4起、移送公安部门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起,查封违法排污企业18家。3.加强部门联动,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。今年以来,会同水务部门、公安、食药部门等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,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。